没有劳动合同,骑手送餐途中受伤,就只能认倒霉?
答案是:不一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截至2026年7月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累计参保人数达到3458.8万人,试点平台企业已增加至25家。
但这里有几个关键词,千万不能弄错。
01 没有劳动合同,为什么也可能获得保障?
传统工伤保险通常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现实中,不少骑手却是通过合作商或者众包平台注册接单。
如果只按传统工伤认定路径处理,第一道难题往往就是:双方到底存不存在劳动关系?
职业伤害保障走的是另一条路。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平台企业应当为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缴费,实现:
每单必保、每人必保。
也就是说,这套制度首先核对的不是你有没有劳动合同,而是平台是否纳入试点、你是否通过平台注册接单、事故是否发生在受保障的订单任务中。
如果双方实际存在劳动关系、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则仍应走传统工伤保险制度。
02 接单时受伤,都能确认为职业伤害吗?
也不是。
昌博建议先看“三道门”:
第一道门:人和平台。
受伤人员应当属于办法覆盖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派单平台也应已纳入当地试点。并不是所有自由职业者、所有网络平台都自动适用。
第二道门:订单状态。
办法规定,“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原则上从接单开始执行时起,到该订单任务完成时止。
比如,骑手已经接单,正在取餐或者配送,一般与订单任务直接相关。若没有接单,只是处理私人事务,就不能仅凭“我是骑手”要求确认职业伤害。
第三道门:受伤原因。
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遭受事故、暴力等意外伤害,原则上属于应确认的情形;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造成的伤亡除外。
需要注意:在执行订单任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与完成订单后返回日常居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适用条件并不完全相同。后者还涉及“合理路线”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等要求,不能混为一谈。
03 江苏公开报道的案例,给了我们什么提示?
据江苏省政府转载的《新华日报》报道,2026年1月,淘宝闪购南京众包骑手齐某在取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肋骨骨折。
公开报道显示,事故发生时存在闯红灯情节。齐某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后,获得职业伤害基金支付的1104.6元医疗费和27339.9元伤残补助金,合计约2.84万元。
这个案例至少说明两点。
第一,交通违法行为与能否确认职业伤害,不能简单画等号,仍需结合订单状态、事故经过和当地调查结论判断。
第二,这不是“闯红灯也一定能赔”的通行结论。公开报道没有展示齐某的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及完整事故材料,因此不能把一个个案扩大成普遍规则。
安全永远应放在第一位。
04 受伤以后,正确流程是什么?
很多人不是不符合条件,而是错过报案、证据灭失或者用错鉴定标准。
建议记住下面五步:
第一步:先救治,同时尽快“一键报案”。
情况紧急时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尽快通过平台客户端报案,或者让家属联系平台客服。
第二步:马上固定订单证据。
保存接单时间、取送地点、行驶轨迹、订单编号和报案回执;交通事故还应保存报警记录、事故认定材料及现场影像。
第三步:提出职业伤害待遇申请。
平台企业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平台没有申请的,受伤人员、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第四步:先确认职业伤害,再做劳动能力鉴定。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仍存在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程序和标准参照GB/T 16180《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执行。
第五步:依据确认和鉴定结论申领待遇。
待遇包括医疗和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伤残补助或者津贴,以及职业伤害死亡后的相关待遇。
05 “做鉴定”最容易踩的坑是什么?
最大的坑,是把劳动能力鉴定误当成普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职业伤害保障的伤残等级,原则上参照GB/T 16180标准;普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通常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两套标准的条款和评价尺度并不相同。
比如,同样是骨折,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可能构成等级,在普通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中却未必达到最低等级。这其实是两套评价体系,不能拿一份结论代替另一份。
所以,拿到“十级”之前,先问清楚:依据的到底是哪一套标准?申请的是哪一种鉴定?
另外,如果事故还有第三方责任,职业伤害保障与民事赔偿之间还涉及项目衔接。医疗费原则上不能重复享受,签赔偿协议之前不要轻易写下“全部权利一次性放弃”。
06 昌博最后提醒四句话
第一,没有劳动合同,不等于没有职业伤害保障。
第二,注册了平台,不等于所有时间受伤都能获得待遇,订单状态是关键证据。
第三,平台不申请,不代表个人只能放弃;但90日申请期限不能拖。
第四,职业伤害确认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两个环节,先确认,再鉴定,最后核定待遇。
总结一下就是:这套制度真正要解决的,是骑手、司机“没有传统劳动合同,职业风险却真实存在”的难题。
如果你身边有骑手、网约车司机或者同城货运司机,建议把这篇文章转给他。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次报案和第一份订单证据,可能直接影响后面的确认、鉴定与待遇。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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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昌博士 复旦大学法医学博士|前司法鉴定人|医疗纠纷技术顾问。目前为上海鉴上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医律帮创始人,专注司法鉴定技术咨询,提供鉴定专家意见书及专家辅助人出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