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九个中国医师节。作为一名长期和死亡、损伤、医疗纠纷打交道的法医,昌博想暂时放下责任比例,说三句话。

2018年,我国迎来第一个中国医师节。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又把每年8月19日明确写进法律。这个节日不只为了说一句“医生辛苦了”,它还提醒全社会:医生的职业尊严需要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需要敬畏,医患之间的信任需要共同守护。

昌博见过医疗纠纷里的争执、病历背后的遗憾,也见过家属失去亲人的痛和医生抢救失败后的无力。因此,今天这三句话,想分别说给医生、患者和我们每一个人。


01 第一句,送给医生:你的辛苦值得被看见,规范也是保护自己的铠甲

很多人看到的是几分钟的门诊、一次查房或者一台手术,却未必看得到医生下班后补病历、深夜被叫回医院,在抢救室里连续作出不能出错的决定。

医学不是答案唯一的数学题。病情会变化,患者存在个体差异,再成熟的治疗也可能伴随风险。医生能提供的是符合规范的专业判断,而不是对所有结果作百分之百的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条明确:“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第五条还写明:“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

这不是一句口号。医生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依法执业的权利,都不该被随意侵犯。

但是,尊重医生也不等于回避问题。

昌博团队接触过不止一起这样的医疗纠纷:争议的重点并不是医生完全不懂技术,而是该说的话没有说清楚,该写的内容没有写进病历

比如,有的手术知情同意书详细罗列了手术风险,却没有说明替代医疗方案及各自利弊;有的医生术中改变了手术方式、扩大了手术范围,觉得家属“肯定会同意”,便等手术结束后才告知。

一旦治疗结果不理想,这些程序问题就可能成为鉴定中的过错点。有的案件因此被认定承担次要责任,有的甚至承担了更重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都对医务人员的说明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不仅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说明替代医疗方案等重要事项,并取得明确同意。

也就是说,知情同意不是拿一张表让患者签字,而是把患者真正需要作决定的信息讲明白。

病历不是为了防患者,更不是为了“打官司时好看”。它既服务于连续诊疗,也在纠纷发生后证明:医生当时看到了什么、判断了什么、做了什么、告知了什么。

所以昌博想对医生说:愿你们的专业被信任,付出被看见;也愿每一次告知、每一行病历,都成为保护患者和保护自己的铠甲。


02 第二句,送给患者和家属:依法维权,与尊重医生并不矛盾

医师节里谈患者维权,会不会有点“不合时宜”?昌博觉得,恰恰相反。

健康的医患关系,不是患者不能质疑,而是所有质疑都能回到事实、证据和规则上。

患者有权了解病情、复制病历、要求医院解释诊疗过程。确有医疗过错并造成损害的,也有权依法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法维权,不等于先在情绪上给医生“定罪”。

昌博曾审阅过数起患者死亡后的医疗纠纷案件。患者治疗后不幸离世,家属因悲痛、恐惧或者不信任医院,明确拒绝尸检。

等到准备鉴定、诉讼时,才发现一个现实问题:死因不明确,医疗行为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很难判断,鉴定机构可能因此无法受理。

家属本来是想通过拒绝尸检表达不满,最后却可能让自己失去最重要的证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原则上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遗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因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而影响死因判定的,要由相应一方承担责任。

什么意思呢?愤怒可以理解,但证据有时效;怀疑可以提出,但结论需要专业检验。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和家属应当及时复制或者封存病历,依法申请尸检、医疗损害鉴定,让专业人员判断有无过错及因果关系。

尊医,从来不是要求患者沉默。它只是要求我们在追问责任时,尊重事实,也尊重医学本身的复杂性。


03 第三句,送给所有人:医患真正共同的敌人,是疾病和医学的不确定性

医疗纠纷中最让人难过的,不只是一次治疗失败。

更让人难过的是:患者把医生当成对手,医生也把提问的家属当成潜在的纠纷制造者。

于是,患者不敢信,医生不敢说。本可以耐心解释的沟通变成彼此防备,本可以共同面对的治疗变成谁也不愿承担风险。

其实,医患双方最初走进医院时,目标完全一致——都希望患者好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八条同时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你看,法律从来没有只保护一方。

有过错,就依法承担责任;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过错,也不能因为出现了不良后果,就先让医生在网络上接受一场“舆论审判”。

比如,术后发生并发症,不等于手术一定做错了;抢救没有成功,也不等于医生没有尽力。反过来,“医学有局限”也不能成为掩盖违规诊疗的万能理由。

也就是说,医学负责救治,法律负责划清责任,证据负责还原事实,而理解负责让医患双方还愿意坐下来讲话。

我们真正需要的尊医,不只是节日里送一束花,还包括安全的执业环境、顺畅的医患沟通,以及专业、可预期的纠纷解决机制。

我们真正需要的维权,也不只是情绪宣泄。

它应建立在完整病历、规范鉴定和充分质证之上。让责任不被逃避,也让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医生不被冤枉。


写在最后

今天是中国医师节。

愿每一位认真行医的医生,都能被尊重、被理解、被温柔以待;也愿每一位遭遇病痛的患者,都能被认真倾听、被妥善救治、被依法保护。

尊医,不是要求患者沉默;维权,也不该以否定所有医生为代价。

如果你曾遇到过一位让你感动、安心或者至今难忘的医生,欢迎在评论区写下他的故事。

也请把这篇文章转给仍坚守在诊室、病房、手术室和抢救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对他们认真说一句:医师节快乐!


作者简介:昌博士 复旦大学法医学博士|前司法鉴定人|医疗纠纷技术顾问。目前为上海鉴上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医律帮创始人,专注司法鉴定技术咨询,提供鉴定专家意见书及专家辅助人出庭等。


📚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国人大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机构网站

  3.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4.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医师节”的批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