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被打了一拳,有人鉴定出来是轻微伤,有人却是轻伤二级——差这一级,可能就是赔钱了事和牢狱之灾的天壤之别。今天昌博带你看看,伤情鉴定里到底藏着哪些「水分」。

01 一个真实的案子:轻推一下,怎么就成了轻伤二级?

江西赣州有这么一起案子:钟某和邻居起了冲突,被对方轻轻一推,结果左侧肋骨骨折,一鉴定——轻伤二级

按这个结论,推人的邻居就够得上故意伤害罪了。但检察机关的法医在审查时发现了猫腻:钟某本身患有较严重的骨质疏松症,这个骨折是「轻微外力 + 自身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全算在那一推上。

最终依据伤病关系规定建议重新鉴定,伤情从轻伤二级降为轻微伤

你看,差这一个等级,性质就彻底变了。轻微伤只是治安处罚、赔偿了事;轻伤二级起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坐牢。而这中间的「水分」,往往就藏在没被扣除的自身因素里。

02 关键在「伤病关系」——这伤,几分是打的,几分是他自己的

伤情鉴定不是「伤在哪就定哪」,核心要问一句:损伤和疾病,谁是主要作用?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4年1月1日施行)总则明确要求:对于存在损伤与疾病共同作用的情形,应当分析损伤在后果中的作用(主要作用、同等作用、次要作用等),并在鉴定意见中说明。

也就是说,一个后果里,如果自身疾病、旧伤占了大头,外力只是个诱因,就绝不能简单地按最终后果顶格定级。

比如同样是「眼底出血、视力下降」:一个是被拳头直接打出来的,一个是本身高血压、糖尿病眼底病变,稍微一碰就出血——这两种情况的定级,天差地别。

昌博经手过不少案子,鉴定意见对伤病关系一笔带过、甚至只字不提,直接顶格定级。这就是「水分」最常见的来源。

「水分」还可能出在测量上。有这么一个真实案例:原鉴定认定被鉴定人两处创口累计长 9.4cm,评了轻伤二级;可病历明明记载伤口未伤及真皮层、愈合良好。重新鉴定机构一查,其中一部分只是擦伤、根本不算创口,实际创口长 7.7cm,改评轻微伤,被告人最终被判无罪。也就是说,多量的那 1.7cm,差点就是几年牢狱。

03 互殴、正当防卫新政下,定级更要抠细节

2026年,公安部等部门进一步强调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防止「谁伤重谁有理」。

这背后的逻辑就在于:伤情等级直接决定罪与非罪、量刑轻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旦伤情被虚高定级,本来是正当防卫或互殴中受伤更轻的一方,就可能凭空多背一个「故意伤害罪」。其实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实务里真实发生的事。

04 昌博给当事人的3条实操建议

01 拿到鉴定意见,先翻有没有写「伤病关系 / 损伤参与度」。 如果只字未提、或者结论下得很突兀,你就有理由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02 主动提交既往病历、旧伤的影像资料。 证明对方自身因素在后果里占了作用,这是压低虚高定级最有力的证据。

03 必要时委托专家辅助人出庭。 对鉴定意见的方法和依据当庭质证——这恰恰是昌博在做的事。一份看似权威的鉴定意见,经不起专业质证的并不少。


总结一句话:伤情鉴定不该是「伤在哪就定哪」,而要问一句——这伤,几分是打的,几分是他自己的。这一问,可能就决定了罪与罚。

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觉得鉴定「偏了」的情况?评论区告诉昌博。觉得有用,记得转发给可能用得上的人。


作者简介:昌博士 复旦大学法医学博士|副主任法医师|前司法鉴定人|律所高级顾问。目前为上海鉴上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医律帮创始人,专注医疗纠纷、轻重伤等司法鉴定技术咨询,提供鉴定专家意见书及专家辅助人出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