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博谈法说医 昌博谈法说医 在就医过程中,谁都不希望遭遇医疗纠纷,但一旦发生,很多人容易陷入 “ 只要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有过失,就一定构成医疗事故 ” 的误区,结果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维权,最后还可能 “ 赔了夫人又折兵 ” 。昌博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及身边医学朋友的交流,可以很负责地告诉大家: 绝大多数医疗纠纷,是够不上医疗事故的。那作为普通老百姓,发生医疗纠纷,能否快速简单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因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是指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过失造成患者 人身损害 的事故 。作为普通老百姓, 想要判断是诊疗活动是否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 非常非常难;

想要判断诊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更加难!那反过来,发生医疗纠纷,能否快速简单判断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这个可以有。因为 构成医疗事故的前提是患者的人身损害达到了相应的伤残级别 。换句话说, 但凡 人身损害 达不到伤残级别,那就肯定够不上医疗事故。所以,发生了医疗纠纷,大家先评估下人身损伤是否构成伤残级别,如果够不上,那就不属于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医疗事故的分级标准如下: 总之,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大家可以先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初步判断患者的人身损害是否达到了伤残程度。如果够不上伤残,那么 就 不属于医疗事故,此时就不必在认定医疗事故这条路上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避免 “ 赔了夫人又折兵 ” 。如果您有 任何人身损害的疑问, 欢迎添加 团队微信号, 咨询 我们!

医疗纠纷咨询需基于病历资料的专业分析,而详细审阅病历耗时较长,因此我们会收取合理费用以保障服务质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右下角 点个赞+在看 ,戳公众号名片,关注我们!如果您有任何人身损害的疑问,欢迎前来咨询我们!作者简介:昌博士 复旦大学法医学博士,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博士后,公派留学美国马里兰大学、马里兰州法医局,副主任法医师,曾从事司法鉴定工作10余年,承办完成法医临床鉴定及法医病理鉴定案件近万例。目前为 九州 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医律帮联合创始人 。上海雪怛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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