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博谈法说医 昌博谈法说医 2025 年 8 月 1 日 20:38 ,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 6 楼天台, 57 岁的妇 产科主任邵晓蓓纵身一 跃,成为 2025 年第一位因网络暴力而 自杀的医生。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 —— “一定要替我正名。” 昌博看到这个消息,心情还是挺沉重的,也第一时间跟团队的其他成员一起交流 讨论了该 事件。为何会发生这样的事?有没有好的应急处理方式来尽可能减少今后同 类事件的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法 发〔 2014 〕 5 号,其中第二部分第( 二)项明确规定: 在医疗机构 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 他方式扰乱 医疗秩序 ,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要 依法带离现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 三条的规定处罚;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和 其他积极参加者依法予以治安处罚;造成严 重损失或者扰乱其他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构成 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 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依照刑法的 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于 2015 年 8 月 29 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0 号公布, 自 2015 年 1 1 月 1 日起施行。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情节严重,致使工作 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 医疗 无法进行,造成严 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利。也即明确将聚众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纳入刑事处罚范围,为 打击 “医闹” 行为 提供了更直接的法律依据。为何现在 “医闹”或“网暴”仍然频频发生?首先,昌博个人觉得: 在利益面前,只要这个利益足够大,人性自私的一面就会显现出来。
其次,昌博觉得有以下几个原因: 1 、 患者或家属不闹,医院不理不睬,患者或家属家属一闹,医院就给出远远 超出正常赔偿 额的赔偿金。昌博就碰到过好几起,昌博评估后给出的合理赔偿额是 30 万左右,结果家属一闹, 医院尽然同意家属明显超出正常范围的诉求 。昌博觉得这种 即是对医护人员的不 公平,也是对那些遵 纪守法处理医疗纠纷的患者的不公平。2 、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或者家属找不到一个 值得信任的地方去咨询、去确认是否是医疗事故?是否存在诊疗过错?院方是否存在责任?存在多大的责任?但凡发生医疗纠纷,院方基本不会主动承认自己存在诊疗过错, 即使确实存在明显的过错,院方也会让患方 去医调委或者直接走司法起诉。但目前国内的医调委对医院没有任何强制性,哪怕医调委评估 下来医院存在过错,医院不 想认可的,完全可以不认。
所以医调委的作用还是有限,小额金额( 3 万以内) 的医疗纠 纷到可以,一旦大额金额,医调委基本起不了作用。昌 博团队代理调解的大额案子,都是 已经跟医院谈好了,再去医调委走个过程见证下并司法 确认下。但凡跟医院没谈好的,去 医调委是一点用都没有。至于司法起诉,也就是去法院。国内老百姓最怕去两个 “院”:一 个是去医院看病, 一个就是去法院打官司。跟医院去法院打官司,多数 老百姓是很抵触的,不知道怎么去法 院起诉,请律师要又花钱,关键是官司能否打赢,有 几成胜率,心里一点谱也没有,万一 官司输了,就得赔出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所以绝大多数老百姓是不愿打官司的。这样一来,解决医疗矛盾的口子很可能就会被 “堵死”, 实际情况也的确是绝大数医疗纠 纷案子最终只能是不了了之,老百姓没有这个精力和财 力。
但肯定不排除一些患者或者家 属会寻找新的解决口子, “医闹”或者“网暴”就会随 之而来。3 、医院的病历描述和实际情况不符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有些医疗纠纷案子,医院的病 历描述和患者或者家属看到的情况明 显不符。无论是医疗事故鉴定还是医疗损害鉴定,最终 评定的依据都只能是病历,如果病 历上描述的内容的确与事实不符,就很难给出一个客观公正的评定。昌博碰到过好几例这样的事,有的实在没有证据,也很无奈,有的及时调取了医院的相关 视频,得以还原了真相,有的通过卫健委强势介入,得以解决 ,而有的则是在医院内部人 员的帮助下,还原了事实。那没有证据的医疗纠纷案子怎么办,很多可能就会走向 “医闹”或者“网暴 ”。4 、医院对 “网暴”置之不理 现在自媒体发达,个人很容易通过各大网络平台上传视频或图片。
在出现针对某医生的 “网暴”后,国内绝大数公立医院的态度是置之不理,让涉事医护人员自己处理。昌博个 人觉得这种方式觉得不合理。医护人员在医院工作,说白了是给医院打工,收取的医药费 大头都是医院拿走的,那出现医患矛盾,医院应该冲在最前线,而不是让医护人员自己解 决。针对 “医闹”或者“网暴”,医护人员个人解决能力肯定是有限的,需要医院层面来 出面解决。这一点,昌博要给医疗美容机构点赞,但凡有任何 “医闹”或者“网暴”,机 构层面就会出面解决,尤其是 “网暴”,机构会请律师严格审核,但凡存在“侵 犯名誉 权 ”,就直接反告对方。5 、 网络平台审核不严 现在各大网络平台,为了流量,对视频内容的真实性审 核不严。
一些医疗纠纷的患者或家属找到昌博团队,想要网络曝光,昌博给到的建议是 : 能不走到这 一步的尽量不走这一步;实在要走这一步,那必须是客 观描述,阐述已经证实了的事实情 况,绝对不能带有主观性的描叙和判断,例如,医疗事故 或者医疗损害鉴定都还没做,就 说是医疗事故,就说医护人员存在诊疗过错等, 是绝对不可以的。如何尽可能减少 “医闹”或“网暴”的发生?昌博上面讲了:在利益面前,只要这个利益足够大,人性自私的一面就会显现 出来。想要 通过人性来减少 “医闹”或“网暴”的发生 ,肯定很难,还是需要通过一些制度。
- 医院对 “医闹”绝不妥协 正是因为有人在 “医闹”中尝到了大甜头,才 会有人继续以身试险,不断的尝试。如 果不管怎么 “医闹”,最终也只能走合法途径合理解决,那“医闹”的事肯定会减 少不少。2 、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尽快合情合理合法 解决,不藏着不掖着 发生医疗纠纷,到底有没有诊疗过错,最清楚就是医院,没有 人能比医院更清楚了。如果医院能够第一时间给出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相 应后续的 “医闹”或者“网暴”会少 很多。3 、患者若不接受医院的解决方案,医院第一时间请第三方权威机构评估诊疗过错、损害后 果、责任比 当今的社会,大家极度缺乏诚信。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或者家属对医院基本是不信 任了,所以院方给出的任何解释,很难让患者或家属信服。
这 时如果有一家中立的第三方 权威专业机构给出客观的评估,相信很多患者或家属还是会认 可的,至少有个缓冲,可以 让患方自己也去找专业的机构(或团队)评估下,了解事 实。4 、不伪造、篡改病历 好多医疗纠纷案子,其实按照真实的病历,责任并不会高,但一旦被患 方发现伪造、 篡改病历的事实,那患者的要求基本就是全责,且有些法 院也的确会判全责。5 、医院第一时间出面来解决 “医闹”或“网暴”,而不是让医护人员 自己解决 个人能量毕竟有限,尤其是针对 “医闹”或“网暴”, 基本上靠个人很难解决,无形 中也助长了 “医闹”或“网暴”的风气。需要医院层面 来解决,解决的越快,后面的影响 就越小,自然也能减少后期其他的 “医闹”或“网暴”的发生。
6 、推广医疗责任险 诊疗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害后果,不管是让医护人员承 担还是让患者本人承担,都不合 理,应该有个保险来分担这个风险,让医护人员能够安 安心心给患者看病,患者也能够安 安心心接受医护人员的诊疗。7 、网络平台或者公安机关加强所发布视频内容的审核 判断诊疗过程是否有过错,损害后果是什么,是否有因 果关系,责任比多大,是非常 非常考验专业能力的,不是说站着进医院,躺着出来,就一 定是医院有问题,没那么简单 的。故网络平台或者公安机关对网络上发布的视频内容一定 要严加审核,但凡不是客观描 述事实,就不能上传。针对本次和邵医生相关三起 “网暴”事件中的羊水栓塞案件, 昌博在此也简单聊聊。产妇羊水栓塞,命悬一线。邵医生按流程切除子宫、保住母女,家属签字同意。
术后家属反悔: “花了 50 万娶的媳妇,生个女孩还切子宫,绝后 了!”索赔 100 万元, 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 “医疗事故 ”视频。子宫切除,按照《人身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七级伤残,在河南的伤残赔偿金( 60 周 岁以下)是 336216 ,也就是说 哪怕是医院全责,伤残赔偿金也就 33 万多一点 。羊水栓塞是产科罕见但极其凶险的急症,死亡率极高,这种情况下,如果是不切除子宫,发生死亡的概率极大,那在征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切除子宫就没有什么问题,甚至 紧急情况下, 为了救患者的生命 ,都可以先切了再 告知家属。所以从现有的网络资料, 昌博个人觉得院方没有什么诊疗过错,家属索赔 100 万也完 全没有依据。医学和医疗技术的发展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无法阻止死亡,有时也难以延缓死亡。
面 对亲人医治无效死亡,死者亲属难免悲痛,但不能将这种悲痛 的情绪转化为愤怒和仇恨, 发泄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身上。死者亲属即便认为医生治疗 不当,也应通过合法途径予 以解决,而不是在医疗机构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悬挂横幅、 堵塞大门。这样既于事无补, 更是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影响其他患者的就诊权益。邵晓蓓医生走了,但她本不必用死亡换取 “正名”。破解之道不在 “更坚强的医生”,而在“更有韧性的制度” 。以上图片来自网络 如果您有 任何人身损害的疑问, 欢迎添加 团队微信号, 咨询 我们!医疗纠纷咨询需基于病历资料的专业分析,而详细审阅病历耗时较长,因此我们会收取合理费用以保障服务质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作者简介:昌博士 复旦大学法医学博士,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博士后,公派留学美国马里兰大学、马里兰州法医局,副主任法医师,曾从事司法鉴定工作10余年,承办完成法医临床鉴定及法医病理鉴定案件近万例。目前 为 九州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医律帮联合创始人,上海雪怛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点个 在看 你最好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轻触阅读原文 昌博谈法说医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知道了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 分析 微信扫一扫可打开此内容, 使用完整服务 : , , , , , , , , , , , , 。视频 小程序 赞 ,轻点两下取消赞 在看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分享 留言 收藏 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