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博谈法说医 昌博谈法说医 关注我们 昌博团队近日代理了一个案件,对方当事人单方面委托出具了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并以此为核心证据起诉到法院。今日昌博跟大伙简单聊聊: 当事人单方委托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可以作为证据吗?什么是证据?民诉法中的证据,依法可分为八类,分别是物证、书证、 证人证言 、 当事人陈述 、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电子数据、视听资料 。那作为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不管是当事人单方委托,还是当事人双方委托,还是法院委托,貌似均应该算证据。然,鉴定意见作为证据,有其特殊性。什么是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 鉴定人 在运用 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 对诉讼中涉及的 专门性问题 进行鉴别和判断的基础上,给出的结论性意见。
因为具有科学性,也被称为 “ 科学证据 ”, 相较于其他证据而言, 专业性较强,证明力较高 。一些以鉴定意见为核心证据的民事案件中,法官通常会“以鉴代审”。既然鉴定意见如此重要,那 当事人单方委托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可以算证据目录中的“鉴定意见”吗?鉴定程序一般如何启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6条第1款,鉴定程序的启动需遵循以下规则: 协商优先:当事人申请鉴定时,应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法院指定: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指定鉴定人。也就是说,根据《民事诉讼法》,鉴定程序的启动应该是 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结论 当事人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自然不符合上诉鉴定程序,也就不能算民事诉讼法证据中的“鉴定意见”。那当事人单方委托出具的司法鉴定书应该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
因当事人单 方委托的 司法 鉴定未经法定程序,缺乏中立性保障, 鉴定所依据的材料的真实性也存疑,故 其性质更接近当事人为支持己方主张提供的书面说明, 应归类为当事人陈述 。因 其证明力低于经法定程序的鉴定意见 , 法院需结合其他证据(如专家辅助人意见等)综合审查其真实性、关联性 。欢迎大家讨论交流。——The End—— 如果您有 任何人身损害的疑问, 欢迎添加 团队微信号, 咨询 我们!人身损害案件咨询需基于病历资料的专业分析,而详细审阅病历耗时较长,因此我们会收取合理费用以保障服务质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右下角 点个赞+在看 ,戳公众号名片,关注我们!如果您有任何人身损害的疑问,欢迎前来咨询我们!
作者简介:昌博士 复旦大学法医学博士,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博士后,公派留学美国马里兰大学、马里兰州法医局,副主任法医师,曾从事司法鉴定工作10余年,承办完成法医临床鉴定及法医病理鉴定案件近万例。目前为 九州 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医律帮联合创始人 。上海雪怛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点个 在看 你最好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轻触阅读原文 昌博谈法说医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知道了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 分析 微信扫一扫可打开此内容, 使用完整服务 : , , , , , , , , , , , , 。视频 小程序 赞 ,轻点两下取消赞 在看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分享 留言 收藏 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