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小编团队做直播,不少人咨询:XX情况下,是不是医疗事故?小编评估完病历,发现多数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今日,小编给大家简单介绍下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比如:患者喉头水肿窒息,院方紧急情况下采取气管切开,因时间紧迫,未进行严格的无菌操作,导致气管甚至肺部感染等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比如:在患者具有用药指征的情况下,给患者用药,询问过过敏史,该药也不需要做皮试,结果患者用药后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针对过敏反应院方也采取了积极措施。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该种情形是医学会认定不够成医疗事故最最最常用的理由。 也是小编评判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最主要的考量点。 换个大家容易理解点的说法就是:医护人员针对患者,采用了各种现代医疗手段和治疗方案,仍无法挽救患者的生命和阻止残疾的出现,是疾病的自然转归所致,即 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是无法预见、防范、克服的。 比如:恶性肿瘤晚期患者,经过医院对症治疗,一个月后死亡 。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比如:输血操作无误,输血后出现感染,是由于供血机构的过错。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比如:院方让患者去做某项检测,但患者拒绝,导致漏诊而延误治疗。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比如:自然灾害导致大量人员受伤,医疗承载量有限,一些该入院治疗的患者没法安排入院治疗,产生的不良后果。了解这些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可以帮助我们更加理性地看待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它也提醒我们,医疗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和不确定性的工作,需要患者、家属和医务人员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在面对医疗纠纷时,我们应当保持冷静,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同时,这也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让他们在挽救生命时能够更加果断和自信。让我们一起为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而努力,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受益者。以上图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学习 如果您有 任何人身损害的疑问, 欢迎添加 团队微信号, 咨询 我们!右下角 点个赞+在看 ,戳公众号名片,关注我们!
如果您有任何人身损害的疑问,欢迎前来咨询我们!作者简介:昌博士 复旦大学法医学博士,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博士后,公派留学美国马里兰大学、马里兰州法医局,副主任法医师,曾从事司法鉴定工作10余年,承办完成法医临床鉴定及法医病理鉴定案件近万例。目前为 九州 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人身损害团队技术负责人 。上海雪怛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点个 在看你最好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轻触阅读原文 昌博谈法说医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知道了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 分析 微信扫一扫可打开此内容, 使用完整服务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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