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看到同一个伤者的两份完全不同的损伤程度鉴定报告: 初次鉴定 认定伤者因外伤导致不完全性流产,构成 轻伤二级 ;重新鉴定 认定伤者流产以自身因素为主,外伤为次要因素, 不予对伤者的流产进行损伤程度评定 。为何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别 ?肢体冲突后出现流产,到底能否构成轻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相关标准: 损伤致流产,合并轻度休克,构成重伤二级;外伤性难免流产,构成轻伤二级;外伤性先兆流产,构成轻微伤。如何鉴定外伤性先兆流产or外伤性难免流产?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组织编写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指南》及公安部组织编写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记载: 确定是否为 外伤引起的先兆流产 ,鉴定时注意把握以下几方面: (1)有明确的外伤史,且伤前已确诊为正常妊娠;(2)外伤后出现少量的阴道流血;

(3)血样或者尿样检测示hCG阳性;(4)妇科检查宫颈口未开大,羊膜囊末破裂;(5)B超检查胚胎正常。外伤性难免流产 :由先兆流产发展而来,继续妊娠已不可能。确定是否为 外伤引起的难免流产, 鉴定时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有明确的腹部外伤史(非腹部的直接外伤,如果没有习惯性流产病史,一般难以引起外伤性难免流产); (2)无习惯性流产病史;(3)确定是早期流产还是晚期流产( 早期流产多数由于胚胎发育异常引起 ); (4)流产发生在外伤后三日内;(5)血hCG阳性(胚胎死亡一般三周内血中hCG即消失); (6)外伤后出现阴道流血或羊水流出;(7)妇科检查见宫颈口开大,宫口可见胚胎组织,若胚胎组织排出体外,病理检查无胚胎发育不良。

在明确外伤导致难免流产、不全流产、完全流产的的基础上,如果合并轻度休克,则可以评定为重伤二级。从以上的解释可见,鉴定外伤引起的难免流产,要求非常严格, 腹部外伤史 是首要条件,且外伤后出现阴道流血或羊水流出,三日内发生流产。如果是早期流产(怀疑12周以内),多数是胚胎发育异常,一般也难以评定为外伤性难免流产。文章开头提到的鉴定报告,小编审阅后也觉得达不到外伤性不完全流产的鉴定要求,重新鉴定时不予对伤者的流产进行损伤程度评定,小编觉得合情合理。图片来自网络 往期 回顾 ● 医美医生擅自增加手术项目,算过度医疗?欺诈?还是故意伤害?● 受伤当天头颅CT正常,1个月后CT复查竟然颅内出血了!● 撕脱性骨折是否构成伤残?● 医疗纠纷可以不请律师,但必须弄清的几个关键点! ● 生前从不饮酒,车祸死亡后却检出酒精严重超标!

难道死后去饮酒了?右下角 点个赞+在看 ,戳公众号名片,关注我们!如果您有任何人身损害的疑问,欢迎前来咨询我们!作者简介:昌博士 复旦大学法医学博士,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博士后,公派留学美国马里兰大学、马里兰州法医局,副主任法医师,曾从事司法鉴定工作10余年,承办完成法医临床鉴定及法医病理鉴定案件近万例。上海九州 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人身损害团队技术负责人。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轻触阅读原文 昌博谈法说医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知道了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 分析 微信扫一扫可打开此内容, 使用完整服务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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