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给大家分享一个手中近期的案例。某三甲医院对于患者外院做的异常血常规报告未重视,未复查,延误治疗,最终导致患者抢救无效而死亡。基本案情 患者因头痛15天于某年10月16日至A医院就诊,查血常规示白细胞14.39×10^9/L,中性细胞比率82.6%,超敏C反应蛋白111.49mg/L。10月20日因头颈部持续疼痛不缓解至B医院(某三甲医院)门诊就诊,后又陆续数次至B医院门诊复诊(直至11月14日),就诊科室包括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心理科,门诊分别予肌松药、止痛治疗、抗焦虑治疗等缓解疼痛不适,但多次复诊均未予复查异常指标,补充其他检查来明确诊断等,且症状持续未缓解。11月26日患者因症状加重入住C医院,11月30日因感染性休克、脓毒血症等抢救无效死亡。

患方家属跟医院协商,医院始终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不肯协商调解。无助之际,患方家属找到我们,我们仔细审阅病史材料后,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写了一份详细的医疗过错陈述词,同时向区卫健委申请鉴定。第一次鉴定 患方通过当地卫健委委托区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 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该三甲医院对此结果不服,申请重新鉴定。最终当地卫健委委托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的再次鉴定。第二次鉴定 鉴定结论: 市医学会认为:B医院在患者在外院就诊时,已出现血象异常,提示有感染可能,而在B医院诊治过程时,没有予以进一步复查血常规以及补充其他检查,以明确病因,存在医疗不足。市医学会认定: 患者与B医院之间的医疗争议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结语 在医疗纠纷和其他专业领域的案件中,我们必须懂得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客观的处理。只有依靠具有专业知识、专门的医学、法医学和司法鉴定相关专业知识的人的支持,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公正和利益。往期 回顾 ● 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后死亡,轻易拒绝尸体解剖的后果很严重!● 被打落了两颗大门牙算重伤吗?牙齿损伤鉴定真相大揭秘!● 内固定脱落谁的责?当医学会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时,患方该如何争取损害赔偿?● 依据B超预测胎儿体重正常,自然分娩却是巨大儿并出现肩难产,医院该承担多少责任?● 被控强奸罪的某男拿出自己勃起功能障碍证明,他的罪名能被推翻吗?右下角 点个赞+在看 ,戳公众号名片,关注我们!如果您有任何人身损害的疑问,欢迎前来咨询我们!

作者简介:昌博士 复旦大学法医学博士,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博士后,公派留学美国马里兰大学、马里兰州法医局,副主任法医师,曾从事司法鉴定工作10余年,承办完成法医临床鉴定及法医病理鉴定案件近万例。点个 在看 你最好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轻触阅读原文 昌博谈法说医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知道了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 分析 微信扫一扫可打开此内容, 使用完整服务 : , , , , , , , , , , , , 。视频 小程序 赞 ,轻点两下取消赞 在看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分享 留言 收藏 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