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全国新冠疫情管控基本放开,感染新冠病毒的人突飞猛涨,死亡的人也不在少数。好多人问,如果买了意外险,感染新冠死亡后,能否得到赔偿? 如果你买到的只是一般的意外险 , 也即该保险并没有针对性的对感染新冠肺炎导致的残疾或身故进行责任扩展,那保险公司肯定是拒赔的 。因为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在保险中意外必须包含四个要素: 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缺一不可 。 而 此次的新冠病毒属于疾病 ,故意外险不能赔付 。当然,如果患者购买的是包含猝死责任的意外险,可具体依照保险公司条款约定进行赔付。 大家买意外险时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惯例, 法定传染病等疾病均被列在意外险的免责条款中 , 因此一般的意外险是不能赔的 。 哪些是法定传染病呢?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主要分为甲、乙、丙三类,且截止到2021年共存在40种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 :属于需要强制进行管理的,需要对患者、携带者、疑似感染和密切接触的对象,以及疫情区进行严格的控制、隔离、治疗。本类传染病主要有 鼠疫和霍乱 ;
2、 乙类传染病 :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及时的进行控制、隔离并治疗。本类传染病主要有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
3、 丙类传染病 :主要进行监测管理,包括 风疹、麻风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一开始属于乙类传染病,但按甲类来管理,2023年1月8日后属于乙类乙管了。那是不是只要是死于法定传染病的,一般意外险就可以拒赔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有些法定传染病死亡的患者还是可以争取意外险赔付的,比如蚊虫叮咬导致的疟疾引起的死亡,比如猫、狗咬伤导致的狂犬病引起的死亡等,死者家属还是可以争取要求意外险赔偿的。案例.1 马某作为单位员工被派往非洲加纳工作期间,被蚊虫叮咬后身患重型疟疾,经不间断治疗无效后,于2014年6月21日死亡。家属要求意外险赔偿。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马某在被告处投保属实,但 其系因蚊虫叮咬后感染疟疾导致死亡 。
根据该单位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第2.2.9条规定, 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造成的身故或残疾,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最终法院认为:意外伤害是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固然,马某 系因其罹患重型疟疾经治疗无效死亡,但其罹患重型疟疾的直接原因系其被按蚊叮咬,而非其自身所患疾病。因此,马某被按蚊叮咬,对马某而言,属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该客观事件直接导致马军罹患疟疾,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意外伤害”的定义。即使被告对本案保险条款所涉及的“意外伤害”之定义具有不同于本案原告的观点,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解释规则,也应当作出有利于本案原告的解释 。最终法院判保险公司赔付意外险。
(案号:(2016)鲁0781民初2673号;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例.2 2017年1月17日,吴某被野狗意外咬伤,致其于当年4月7日因狂犬病死亡,家属要求意外险赔偿。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狂犬病是急性疾病,吴某因患狂犬病死亡,不属于意外伤害范畴 。最终法院认为:吴某 被狗咬伤 引发狂犬病, 系遭受外来的、突发性的、非保险人本身固有疾病的伤害 , 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意外伤害情形 。故吴某在保险期间内被狗咬伤引发狂犬病死亡,属于本案保险责任范围,人寿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支付保险金。(案号:(2017)皖0124民初5471号;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总结 当然,对意外险中“意外伤害”的解释,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法院法官,可能会有所不同。
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尽可能的以各种理由拒赔 。这就需要当事人及家属或者辩护律师尽可能熟悉这些类似的判例,并研究透“意外伤害”的解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意外险是保险里杠杆最高最划算的一种保险 ,但在这里也提醒大家,我国的大多数意外险会使用 以下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使被保险人遭受损害的,保险人不负责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工具或助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
六、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
七、被保险人因检查、麻醉、手术治疗、药物治疗而导致的医疗意外;
八、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精神失常;
九、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十、恐怖袭击;
十一、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整容、整形手术,以及因任何原因进行的美容;
十二、被保险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最后再提醒大家一点 : 虽然意外险性价比很高, 但它对被保险人的职业限制是非常严 格的 : 像 高空作业、消防员、水手、矿工等工作风险比较高的人群 ,在投保前一定要确认好自己的职业是否符合要求,以免后期有任何的理赔纠纷。图片来源网络 往期更多推荐 ● 惊!阳康后死于其他原因的尸体组织中仍能检测出新冠病毒!● 新冠肺炎死亡尸体解剖之所见 ● 肢体冲突伤到眼睛后,对方称视力下降。如何辨别真假?● 捅破自己肚子却诬告他人,如何快速识破?● 打架后医院诊断脑出血,一定构成轻伤吗?右下角 点个赞+在看 ,戳公众号名片,关注我们!如果您有任何人身损害的疑问,欢迎前来咨询我们!
作者简介:昌博士 复旦大学法医学博士,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博士后,公派留学美国马里兰大学、马里兰州法医局;曾就职于复旦大学法医学系,青年副研究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法医师,法医病理室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自然基金,发表SCI论文10余篇,从事司法鉴定工作10余年,承办完成法医临床鉴定及法医病理鉴定案件近万例。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轻触阅读原文 昌博谈法说医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知道了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 分析 微信扫一扫可打开此内容, 使用完整服务 : , , , , , , , , , , , , 。视频 小程序 赞 ,轻点两下取消赞 在看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分享 留言 收藏 听过